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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制度-办公物品采购

2008-03-04 18:55:48 作者:千岩 来源: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  一、所需办公用品应由各股室提前申报计划,由办公室、计财股审核后,提交局行政会议研究,制定出年度物资采购计划。具体采购由办公室、计财股派人办理。  二、对突发性工作所需物品的采购,由所需物资部门填写临时采购 ...
  一、所需办公用品应由各股室提前申报计划,由办公室、计财股审核后,提交局行政会议研究,制定出年度物资采购计划。具体采购由办公室、计财股派人办理。
  二、对突发性工作所需物品的采购,由所需物资部门填写临时采购申请单,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后进行采购。确属情况紧急,由股室负责人先行口头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再进行采购,后补办采购申请手续。采购物品的发票必须签署经手人、股室负责人、主管领导姓名,并注明原因、用途及日期。
  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采购:
  1、不急需的物品;
  2、有库存或可替代的物品;
  3、非正规渠道质量无法保证的物品;
  4、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且质量差的物品;
  5、未填写采购申请单,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预先未向主管领导口头汇报的物品。
  四、对不按规定程序采购,造成物资积压或其他损失的,所耗资金从相关责任人工资中按比例扣除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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